中国红军第四军军械处旧址设在茨坪店上村。
中国红军创立之初,没有自己的兵工厂,武器来源主要靠战场上的缴获。为适应斗争的需要,部队设立修械所。红四军成立后,成立了军械处,负责修理全军的各种武器,以及时供给红军在战斗上使用。在工人们的努力下,军械处成立后不久,不仅能修理各种武器,而且还能制造出自己的武器,如土炮等,还经常帮助当地农民兄弟修理镰刀、锄头等农具,军械处既有力地确保了前方作战,又支援了农业生产,密切了军民关系。
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公布“红四军军械处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当地政府按原貌修复并正式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