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背景】
自2005年起,我校财政系牵头发起并组织税务专业学位论证,获得国务院学位办高度肯定。同年国务院学位办决定将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秘书处挂靠在厦门大学。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提高税务系统干部的执法监察能力、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培训对象】
各省市、自治区及直辖市税务系统干部
【培训课程】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解读
从减税降费督查看当前我国税制改革征管热点问题
2018年个税改革及最新变化深度解析
《税收征管法》修订与中国税制改革新动向
国地税合并后增值税/所得税新政、风险及防范
税源专业化管理、风险管理理论与实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