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2024年,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意见》部署,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围绕“两个确保、三个提升、两个强化”总体框架,以实际行动抓好落实,集中力量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深入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为进一步夯实三农“压舱石”、奠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基础贡献力量。
1、坚持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耕地。《意见》提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调“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一是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严格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将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非农建设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用“长牙齿”的硬措施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二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提升耕地质量。优先把东北黑土地区、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适当提高中央和省级投资补助水平,取消各地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存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监管不力的现象,后期管护工作未得到足够重视。《意见》强调,“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同时,《意见》提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今后可以考虑积极采取财政贴息、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承担部分建设任务。
2、充分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积极性,稳定保障粮食产能。央一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提出“确保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的任务目标,明确了“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的主攻方向,“稳面积、增单产”关键是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两个积极性。一是继续强化农业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举措。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优化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提高补贴效能。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保险全国覆盖、大豆保险有序扩面。二是加快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突出压实责任和强化扶持两手发力,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重点加大产粮大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深化多渠道产销协作,统筹考虑主产区和主销区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相关因素,由主销区给予主产区一定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产业、人才、技术服务等协作方式。同时,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补,向商品粮调出量大、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倾斜,取消对产粮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配套要求。针对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薄弱问题,实施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2024年,我国将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等5个粮食调出量大的主产省(区)开展试点,然后再逐步推开。
3、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拓展食物来源。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也需要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面向整个国土空间资源要食物,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根据食物来源不同,我国可以划分为五大食物生产系统,包括农区、草地、林地、江河湖海、微生物与人造食物生产系统,今后需要根据各系统特点,分类制定发展战略和路线。其中,农区耕地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牧区要加强草原保护和修复,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提高草原生态承载能力,大力推进现代草业发展,保障草食畜产品有效供给。林区要利用好森林蕴含的食物资源,加快发展林粮、林菜、林下养殖等森林食品,加强与食品、医药等领域的科技合作,提升生态森林食品供给能力和水平。陆地水面宜渔则渔、养捕永续,近海宜养则养、生态永续,积极发展远洋渔业。从技术发展趋势看,未来食品是食品技术、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高度融合,随着合成生物学、物联网、人工智能、增材制造、纳米技术等技术的快速发展,食品将更安全、更营养、更美味、更可持续,未来需要通过科技创新加快探索未来食品,积极开发丰富多样的微生物与人造食物。
来源:乡村振兴网